重庆市烟草卖局(公司)成立于1983年,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垂直管理、专卖专营”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。2003年7月,重庆烟草实施工商管理体制分开后。市局(公司)实行“资产一体化、经营集约化、管理扁平化、分配属地化”的母子、母分公司管理体制,下属39个区县局(分公司)、3个专业分公司、2个控股企业、1个全资子公司;有员工近万人。2012年,全市累计收购烤烟178万担,白肋烟7.6万担;全市烤烟户均规模达到22.9亩,烤烟烟农户均收入6.8万元(不含补贴)。市局(公司)主要履行对国有资产经营、管理、监督;专卖执法、打假打私;负责卷烟营销、烟叶生产经营、物流配送;负责财务、人力资源、薪酬分配管理等职能。具体包括以下内容:
一是在国家局、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,保证国家局、总公司宏观决策、宏观调控各项任务落实到位,维护“统一领导、垂直管理、专卖专营”的烟草专卖体制,代表总公司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,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,承担保值增值责任。
二是监督、检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及有关政策在全市的执行情况;依法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、准运证,做好证件管理工作;依法组织所属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;依法对全市烟草系统工商企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,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,打击制假售假、走私贩私烟草制品的不法行为,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。
三是按照国家局、总公司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制订全市烟草商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,实行宏观调控,改善市场环境,保持经济运行健康发展。
四是依法组织、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财务管理、预算管理、会计核算、重大事项审批、内部审计、监察督察等方式,对资产、担保、重大投资和重大决策实施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。
五是组织、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协调与烟草工业系统的关系;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;汇集、分析、发布有关经济、技术和市场信息。
六是承办全市行业企事业单位成立、合并、撤消、分立等工作;承办行政复议、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。
七是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大型科研项目攻关活动,负责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;负责全市行业卷烟、烟叶、辅料等专卖品以及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。
八是组织、规划全市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,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;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管理人事、劳动、工资、思想政治、教育培训工作。
九是组织、管理全市行业的进出口业务及涉外工作。
十是承担国家局、总公司和重庆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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